摸說我除了書和業配都沒在更新粉專,十幾天才發一篇文整個荒廢,乾脆把我的粉專跟她的合併,她很願意接收我的讀者。
我剛聽到慌忙阻止:「別鬧!妳的專頁隔三岔五業配情趣商品,又是香蕉又是冰淇淋的,太刺激了,我的讀者會嚇死好嗎!我經營的社群輪廓跟妳不一樣啦!」
「管妳社群怎樣,沒有在發文也沒用啊,快給我乖乖去發文,不然就把你的粉專送我。」
⋯⋯想到某天,你們可能會突然發現冏冏子不見了,取而代之追蹤的變成一個一言不合就開車的變態腐女子,這衝擊也太大!為了保護讀者的身心靈,我趕緊來發文了。
啊或是說其實你們覺得本來就是為了冏冏子變態開車的部分而追蹤的,那應該變本加厲也沒差。應該沒有吧?沒有吧?